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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區公安廳制定《廣西公安機關維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十條措施》,要求全區各級公安機關細化工作措施,全方位維護校園周邊良好治安秩序。
《措施》要求:
全區實行校園責任民警制,要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采取“一對多”、包片包干制等形式,統籌分配警力,明確每所中小學、幼兒園的責任民警;
督促指導學校組建校園安保隊伍(護校隊),由民警輔警、專職保安員、保衛干部、學校老師以及周邊企事業單位保安員和學生家長等治安積極分子共同組成;
落實“3+3”高峰勤務機制,科學統籌巡警、特警、交警、派出所等警力,實行主城區“3+3”高峰勤務,即上午、下午、晚自習(課后服務)3個重點時段上下學必須開展巡邏防范工作。
會同教育部門持續推動校園封閉化管理、專職保安員配備、一鍵式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安裝、“護學崗”設置等“4個100%”建設任務動態達標,實現對涉校案事件精確預警和防范。
健全涉校警情5分鐘極限快速響應機制,優化主城區警力配置,將學校及周邊盡可能劃入“1、3、5分鐘”快速響應圈;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一村一輔警”工作,協調建立村委會、治保會基層干部參與涉校警情先期處置的機制,努力實現5分鐘內開展處置。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嚴查校車超期、未成年人違規駕駛電動車(摩托車)、農村地區非法運營等行為;對校園周邊治安亂點每月至少開展1次常態化排查整治,定期向學校通報轄區警情。
來源:八桂警事、廣西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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