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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記者從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悉,為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該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投標信用承諾函”。作為保函的一種創新模式,“投標信用承諾函”以信用為基礎,適用對象為信用中國(貴州)和貴州信用聯合獎懲平臺上無失信記錄的企業,真正做到以信用換真金為企業減負。截至目前,已有93個項目、276家投標企業使用“投標信用承諾函”,為企業釋放資金886.8萬元。
“2022年9月,我們結合前期調研準備情況,在全市投標保證金10萬元以下以及包括10萬元在內的投資類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推行‘信用+承諾’模式,將企業信用與投標成本直接掛鉤,投標企業可以用‘投標信用承諾函’代替投標保證金或金融保函,不需要使用任何資金參與投標,解決了企業保證金占用問題,有效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四部主任葉林娜介紹。
此前,貴州中恒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曾參與鎮寧自治縣鄉村振興綜合整治建設項目監理招標,該項目為安順市首例試行“投標信用承諾函”代替保證金的應用案例,公司負責人表示,之前投標保證金都是用現金或保函方式繳納,如今一張小小的信用承諾函就能代替投標保證金,切實為企業減輕了交易負擔。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安順市)“信用檔案自查”界面
為保證企業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該中心還運用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信用承諾與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分類監管、事后違反承諾記錄有機結合。通過系統在各交易環節對投標人信用記錄的實時自動甄別,促進了招投標公平有序競爭。系統還會收集違反承諾的投標企業信息,并將其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貴州安順)實施聯合懲戒。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投標信用承諾函”并不表示招標人減輕或是免除投標人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擔保責任,若出現招標投標相關法律、規章或招標文件約定的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時,投標人應踐行信用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全額補繳投標保證金,并承擔因違約導致的賠償責任。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管云
編輯 方亞麗
二審 陳露
三審 張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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